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徐汇医院学术行为规范准则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编者按 目前我院正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特别强调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同时,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对于生物安全等的保障承诺,以及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等。 依托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若干意见》,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建立完善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本期特刊登我院《学术行为规范准则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以期对全院职工学术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倡导学术诚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我院从事科研、教学和学术活动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研究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实习学生,以及以“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对内或对外访问学者、进修人员等。 (未完待续)